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烟业智汇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控烟频道 > 观点碰撞 > 正文

抓好三方面工作,力促控烟出效果(图)

2014年08月20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王业和
A+ A

  烟草在线专稿  大家都知道,“控烟”逐步成为当前一个较为热门的话题,这也引起世界许多国家和组织的高度关注,并且有许多国家对此都进行了相关的立法工作。在我国,无论是国务院还是地方政府对控烟工作抓得也比较严实,先后相继出台过一些规定和文件,特别强调严禁公共场合吸烟。2013年中办、国办曾经联合发出《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党政干部带头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为此卫计委还出台过政策,对本单位职工控烟效果好的职工进行奖励。应该说几年来通过多方努力,也已经取得一些效果。为什么国家这么重视控烟问题呢?我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源于吸烟有害身心健康的事实,另一方面也是迫于国际控烟组织的压力。因为我国自加入WTO后,曾经高调地做出要严格控烟的庄严承诺。但是,近几年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调差报告显示,我国控烟效果不理想,烟民数量不仅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使之减少,相反还是逐年增加,且成低龄化和女性化方向发展。据统计目前中国大约拥有3.2亿的庞大烟民、7.4亿的二手烟民、占全球的三分之一、目前占将近二分之一;吸烟者的寿命缩短10年。其中3/4以上的人群不能全面了解吸烟对健康的危害;2/3以上的人群不了解二手烟暴露的危害;大部分公众对“低焦油不等于低危害”的观点缺乏正确的认识;吸烟还会导致躯体依赖和心理依赖(精神依赖)。如果不合理控制的话到2050年,吸烟致死将突破300万;目前我国每年因吸烟造成相关疾病所致的死亡人数已超过100万。这些数据,再一次向我们敲起警钟,控烟道路虽曲折,但控烟态度丝毫不能含糊,控烟意识不仅不能消弱,相反还有逐步加强,以期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那么在当下怎样合理控烟呢?我认为,应该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力促控烟出效果。

  一、加大宣传声势。

  首先要加大宣传声势。也就是说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全社会积极加大禁控烟特别是公共场合禁控烟的宣传,极力营造“公共场合讲文明,自觉禁烟我先行”的氛围,让公民耳濡目染,自觉地在脑海中形成一种强烈的控烟意识,在公共场合不仅自己不吸烟还能主动地奉劝别人莫吸烟。从现实看来,虽然2011年,我国就曾经出台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大,特别是有的公共场合如车站、码头、商场内或缺少警示语,或者缺少监督员,更重要的烟民自己缺乏禁控烟意识,以至于烟民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地吞云吐雾,严重影响公共场合的环境。而通常作为被动吸烟的二手烟民一般有碍于面子,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懒得去干涉,无意无维护自己的健康权,这样无形中更加助推了烟民无视别人利益,大肆在公共场合吸烟行为。因此,我认为应该加强在全社会进行控烟宣传造势,让公民充分意识到在公共场合吸烟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同时也是在无形中损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不道德行为,值得反思。同时公共场合的管理者本身也要加大宣传声势,要通过广播宣传或者张贴警示语、宣传画等方式进行告知,并安排监督员进行巡视监督、对相关人员进行劝诫等。同时学校也要加大对青少年“拒绝毒品,远离烟草”教育,让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能够充分地意识到吸烟的危害,不仅自己自觉远离烟草,而言还可以发挥“亲情纽带”作用,劝诫父母和亲友戒烟。只有这样实行多形式联动,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宣传是一种途径,但监督是一种重要方式,只有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更大效益。

  二、加重处罚力度。

  我想在加大控烟宣传力度的同时,相关单位还必须按照有关在公共场合禁烟的规定和和通知要求,对于有意违反或者恶意对抗的行为个人实施严重处罚。只有加重处罚力度,才能让当事人始终谨记心中,才能让他们“望烟心颤”、“望烟心怕”,从而逼迫自己在公共场合不吸烟。我们说宣传是舆论造势,是从思想上灌输控烟理念,使其产生这种意识;而处罚才是手段,通过适当的经济与治安处罚,使其产生畏惧之心。就目前来看,主要是对在公共场合肆无忌惮吸烟者,或者群吸者,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可以采取训诫和罚款相结合形式。但是要注意的是处罚要对事不对人,要客观公正,无论涉及谁都公平公正的对待,切忌讲人情,切忌偏离正道,从而引起民愤。从网上得知,2014年已经有的地方已经按照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控烟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人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效果较好。希望这种处罚形式要继续在全国进行推广,并需要持之以恒地坚持,切忌出现“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现象,难得坚持。我们说如果在公共场合禁烟活动不能很好地坚持,不能保持长期性稳定性的话,那么前期工作或许是一切徒劳,可能出现更加激烈的反复情况,这样一来那情况就更为严重,局面也难以收拾,甚至会出现失控现象。因此,各公共场合一定要选出责任强,富有经验和魄力的监督员,对在公共场合吸烟者实行必要的规劝、处罚。严禁随心所欲,松弛尺度不一,造成新的矛盾和冲突,影响公共场合自身形象。对那些表现极其恶劣,负面影响较大的吸烟者要予以严厉处罚。

  三、加快立法步伐。

  目前,在我国尚没有关于一部关于禁烟问题的明确法律。尽管,数年前在两会期间,就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议案,建议制定禁控烟的法律,然后依法开展禁烟活动。但遗憾的是此议案始终没有得到采纳。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源于众多烟民现实。在我国拥有一支强队的烟民队伍,于是仓促立法禁控烟势必会遭到一些人的反对,从而影响社会稳定,甚至造成社会动荡。其次是烟草业税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巨大作用。我国实行烟草专卖以来,烟草行业的发展总体看是较好,行业收入逐步攀升,每年都要向国家缴纳数以千万亿的税收,有利地推动了国家的经济发展。第三基于公民的错误认识。一般说来加大禁烟宣传与立法的理由,不外乎在于向烟民传达“吸烟有害身心健康,吸烟影响环境卫生”的理念。但是实际中是不是都是这么回事呢?未必,因为吸烟群众有一部分身体一直很健康,而且活到八九十岁乃至百岁者大有人在,而不吸烟人群中也不见得人人都很健康,其中有活不过四五十岁者大有人在。因此,这就给容易给人们传递一种错误潜意识,吸烟不一定影响身体健康,如此有立法之必要吗?纵观上述种种因素,开来立法禁烟任重而道。但是,面对我国烟民数量逐渐上升,且逐渐成低龄化趋势,每年都有大量死于因吸烟所致肺癌,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立法禁烟确实有必要。因此,要加快研究禁烟立法的步伐,尽早制定出一部关于禁烟的法律法规。或者说应该制定一部关于严禁公共场合吸烟的法律条文,让禁烟宣传有法可依,禁烟行动有法可执,禁烟处罚有法可查。当然,就我国目前国情来看,实行公民全面禁烟是不可行的,实际上也是行不通的。但是加大宣传力度,全面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还是完全可以的,也确实符合是现实需要,符合具体我国国情。

  总之,控烟话题不仅是热门话题,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作为公民都应该积极思考,进行谋划如何做好新世纪控烟工作。一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但是重任联手起来积极参与到公共场合禁烟活动中,我想一定会收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一定会推动控烟活动向前发展。总的说来做好三方面工作,即加大控烟的宣传声势、加重控烟的处罚力度、加快控烟的立法步伐,那么控烟一定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我们拭目以待,听到更多关于控烟问题的佳音!

热文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