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我国签署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来,关于烟草业应政企分离的呼声,就时有耳闻。然而时至今日,一个有利于全面控烟的体制机制都没有建立,一个无烟草利益羁绊、全面履行控烟基本职能的国家控烟部门都没有设立,履行世卫组织“减少烟草供求”的公约精神,就成了空话。于是我们尴尬地看到,在2008年那次国际控烟大会,与会代表给中国评了一个“脏烟灰缸奖”。
得什么奖倒在其次,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破除不利于全面控烟的体制机制问题,再也不能久拖不决,它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乃至于国家的总体利益。据报道,在中国,烟草带来的健康危害与日俱增,每年因烟草导致的死亡人数就达到120万!在诸多慢性疾病导致的死亡中,烟草使用是首要可预防死因。控制烟草使用是拯救生命的头等大事,就像胡鞍钢曾建议的,我们国家“应当像关注艾滋病问题一样关注控烟”。
是我们没认识到控烟的紧迫性吗?不,是我们的政企合一体制,使得控烟举步维艰。近年来,在控烟之剑高悬下,一些烟企何以仍在不断扩大产能、干扰控烟,原因正在于有卖烟的管控烟这个体制“撑腰”。
可以说,体制缺陷已成中国控烟履约最主要的瓶颈。去年,有位烟草专卖局官员基于烟草对国家财政税收的贡献,喊出“控烟就是卖国”的“雷语”,此观点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事实上,“以人为本”才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最长远的发展战略,而“以人为本”首要的是人的身体健康。不遏制烟草对人的健康危害,何来人民的健康利益、企业的商业利益、国家的总体利益?烟草与健康,不是能够共生的事物,只能选择其一,要么选择烟草,要么选择健康。
而要作出明智的选择,作出有利于控烟的选择,让国家烟草专卖局转变为国家控烟局,理顺控烟体制,实行政企分开,才是最关键的。如果目前还做不到,至少可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机制,从烟草专卖局移走。否则,某些行政机构的控烟行动,仍会“动机不纯”,被经济利益所捕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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