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民违例吸烟或携带燃着的烟具,将在被责令纠正后,立即罚款50元——新版《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的正式施行,使得被坊间称为“史上最严厉控烟立法”的广州模式,再度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
从随访媒体迅速披露的执法情况来看,新规生效虽使执法效果提高不少,但禁烟标志不够明显、烟民被查逃避受罚等现象较为突出。而正如明眼人士指出的:广州15个单位拥有控烟执法权,会不会又遇“九龙治水”的尴尬?
广州控烟执法首日,烟民有的拔脚而逃,有的“发飙”对抗,要说也在预料之中。由之想到,如此兴师动众、媒体跟随的联合执法,尚且1天只有10人被罚,将来“N权分控”之下,其实际效果又将打上多少折扣?而且,因控烟执法的面广量大,谁能保证所有执法力量绝不产生畏难情绪或推诿心理?
“N权控烟”看似“人多力量大”,其实却也很可能为控烟工作的拈轻怕重、抓小放大埋下隐忧。早在今年1月,原广州市副市长、现市控烟协会会长姚蓉宾就曾直言:没有一支相对稳定和独立的控烟监督和执法队伍,各控其烟的结果,必将都会存在“执法盲区”。他质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但市政府控烟工作他们敢不敢管?”
每年瓜果旺季、瓜农进城的时候,各地新闻媒体常会老调重弹于一种现象:七八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同样,新版《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实施,假如仅仅满足于“有法可依”和“罚得厉害”,而不从执法行政架构的符合现实需求、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自身率先垂范、相关管理条例的细化操作认定等方面打实基础,“N权控烟”又成一种“九龙治水”,恐怕不是什么“遥远的传说”。
当然,“广州控烟”是一种标杆,也是一种探索。过多求全责备,未免急于求成,也容易误伤先行者的闯关激情。然而,忧虑意识也是为了更好地“助治”,所以,能容得下疑虑之辞,要说也是一种可贵的开明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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