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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周久耕为之销魂的“九五至尊”天价烟重出江湖,这次它成为了慰问活动中的“扶贫烟”。媒体报道称,陕西某县领导深入包联村慰问贫困老党员时,会场桌上摆着“九五至尊”香烟,随同的县领导讲,这是村支书拿的,里面只有两三根,县领导已经严厉批评了村支书。
其实这类事件越辩越黑,和特供制度一样,“慰问文化”也是一种人们见怪不怪的腐朽官场文化。领导带队、大队随行,再弄个电视台记者跟拍,上车睡觉、下车拍照、停车握手、回来啥也不知道。浩浩荡荡转一圈,酒足饭饱睡回来。即使是灾区也不轻易放过。不久前,《中国青年报》曾经报道,一位记者随地方领导赴四川地震灾区慰问,这名记者意识到当前灾区条件艰苦,以为大家可能要深入灾区。可一到四川成都,他们一干队伍并没有挥师赶往地震灾区,而是驻足成都,入住星级较高的宾馆,“慰问”完全被异化为公款“数日游”。
与此相对应,一些地方公然打出了标语:接待也是生产力。据说这个地方还是地产大亨潘石屹的老家。潘石屹心痛地在微博上说,过去几年,我每年都要回几次老家,家乡非常贫困,外面的人难以想象。如果我们的精力放在吃饭喝酒上,还有精力和时间干正事吗?
慰问文化和接待文化是一对孪生兄弟。看上去只抽了几根烟喝了几瓶酒不足挂齿,背后却是一整套的腐败供需体系。这也是为何“九五至尊”屡屡复出阴魂不散的根本原因。正如国家预防腐败局发布的《当前官员“烟酒腐败”的表现形式、特点、危害及治理对策》中所指出的,这不是简单的摆阔的表现,而是时下贪官的一种“隐形腐败”。是暗中捞取回扣、变相洗钱受贿和借机公财私用的表现。
此地无烟两三根,其实正是掩饰一种心虚、一种隐性腐败的羞耻感。
延伸阅读
1992年5月,年仅32岁的周久耕开始担任原江宁县经济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同年8月任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997年3月,任原江宁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后因江宁县改江宁区,周久耕改任江宁区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达到权力的顶峰;2002年3月,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2007年12月任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2008年12月因对媒体发表“将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的开发商”的不当言论,以及被网友人肉搜索,曝出其抽1500元一条的天价香烟,戴名表、开名车等问题,引起社会舆论极大关注,人送其“最牛房产局长”、“天价烟局长”等多个极富讽刺意义的称谓。
经查明,2003年2月至2008年1月期间,周久耕利用担任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江宁区房产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先后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企业改制、人事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5年内共分25次收受贿赂人民币107.1万余元和港币11万元。
周久耕的不当言行经舆论曝光后,引起了南京市委、市政府和江宁区委、区政府的重视。2008年12月28日,江宁区委免去周久耕的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2009年3月20日,南京市纪委、市监察局宣布,因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给予周久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9年9月4日,因涉嫌受贿罪,周久耕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他受贿107万元人民币和11万港币,建议对其量刑10年以上。检方指控,周久耕在2003年至2008年担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江宁区房产局局长期间,共接受9人贿赂,受贿金额为107万元人民币和11万元港币。周久耕认可了检方的指控,但他的辩护律师对其中一笔20多万元的受贿数额存疑,认为那只能视为人情往来,不应认定为受贿。
2009年10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
经审理查明,周久耕在担任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江宁区房产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企业改制、人事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人民币1071257元和港币11万元。
法院认为,周久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周久耕归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并主动退出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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