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中广网》报道 入围“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名单正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但是一项有关“中式卷烟”的入围项目却引发了控烟人士的强烈不满,有专家认为这项烟草研究的成果是“如何让香烟口感更好”,而这样的研究就意味着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抽烟,专家认为如果将国家科学最高奖项颁给烟草总公司,就是与我国的控烟计划和决心背道而驰。
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的官方网站,可以看到“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已经入围科技进步奖的名录,推荐单位是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控烟专家们正筹备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但是对于这样的消息,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国家控烟办主任杨功焕却表示无法理解。
杨功焕:首先像国家这种奖是作为一种公益项目,他是要促进健康,促进社会发展,而中式卷烟加香,加添加剂,帮助大家更好的抽烟,从方向上,这个奖就不符合我们国家公益奖的范围和方向。
科技进步奖有着一般奖项不可比肩的象征和指导意义,杨功焕认为,评价标准也应更加周全,但是此次入围的研究项目却是在改善烟草的口感上做文章,更与我国控烟的目标背道而驰。
杨功焕:国外对于烟草业尤其是卷烟,一直是要还它本来的面目。他会影响健康的,那么中国的卷烟却总是弄出很多漂亮的烟盒,现在连烟气这些也给出很漂亮的名字,这也叫创新点?那么他们不想想,他们这样的评奖,这样最后的结果是让更多的人来相信这种卷烟,跟我们国家的整个的控烟的方向,是完全反其道而行之的。
其实,近期有关烟草和控烟的话题一直不断,“京版控烟令”有屋顶就禁烟的严苛条例还处在热烈的讨论当中,当社会公众以为控烟力度空前加大的时候,烟草企业的研究项目却悄悄入围国家科技进步奖名单。一边是严苛的控烟处罚条例,另一边却是对烟草产业的最高奖励,如此矛盾的政策该如何解读?
其实,烟草企业并不是第一次入围科技进步奖,在2010年度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烟草就占了两席。“烟草院士”谢剑平也因三度拿下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而顺利当选院士。
为何国家科技奖项如此眷顾烟企,这样的做法又是否妥当?对此,记者致电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但由于电话无人接听,并未得到直接回复。但是记者查找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技术进步奖项目应满足:技术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按照此次入围项目的表述,该项目“提升了产品质量和市场适应性,近三年累计实现新增销售收入1735.74亿元” ,确实带来了非常显著的经济效益。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的规定,入围名单有40天的公示期,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等持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杨功焕表示,不管最后评选结果如何,她都将会以个人名义提出实名质疑。
杨功焕:实际上是需要对这种烟草制品的管制,因为我们国家有食品安全法,所有的食品、化妆品如果要添加任何东西,都是需要提供证据的,现在烟草制品是游离于食品安全法之外,烟草制品它任何添加东西,宣称有改进,宣称对健康有好处,这些他必须提供证据,他现在没有提供,就是烟草专卖局管,他们自己内部就做完了。
另一位长期致力于控烟的人士认为,“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项目研究不仅直接违反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还违反了我国签署并生效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该人士表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中规定:国家禁止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另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对国家科学技术获奖项目的宣传应当客观、准确,不得以夸大、模糊宣传误导公众。获奖成果的应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和人民健康。
该项目本质上是通过加香、提高口感等方法构建所谓的“中式卷烟”,从而促进烟草消费。“研究成果的应用促使了卷烟的更大规模的流行,严重损害了人民的身体健康。”上述人士说。
该人士举例说,美国法规规定,从2009年9月22日起,卷烟或其组成成分中不能包含除薄荷和烟草以外的任何人造或天然香料。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