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之子张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系同学,平日相交甚好,由于两家父母均工作繁忙,故彼此常在对方家中留宿,通宵打游戏,甚至还学会了吸烟。
2023年6月7日中午,二人一如往常到张某某家中休息,下午2点左右前往学校上学。半小时后,张某某班主任告知其家中失火,张某某急匆匆跑回家,到家时,消防员已将火扑灭,但家中一片狼藉,墙壁被烟熏得漆黑,所有东西都烧毁了,眼前的一切告诉张某某,他和同学闯祸了。
无助的张某某怯生生地告知哥哥和父亲,他和刘某某中午在家中吸烟了,火灾可能是二人吸烟后未彻底熄灭烟头引起的。但在消防员向张某某及被告刘某某调查中午二人在家中是否吸烟时,二人均否认自己吸烟,并称对方有无吸烟自己也没有注意到。
经消防员仔细周密勘查现场,对起火原因认定为不排除吸烟引发火灾的可能、不排除吹风机高温引燃周围可燃物进而引发火灾的可能。同学两家因火灾引起的财产损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原告认为
在火灾当日及前一日只有两小孩在其家中,他们均称未使用过电吹风,火灾自然是被告刘某某吸烟引发,遂应当由被告刘某某的父母赔偿财产损失。
被告父母认为
既然引发火灾的原因存在不确定性,而自己的孩子又称未吸烟,到底是谁引起的火灾尚无法确定,我们也不能错怪自己家孩子,对于火灾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或出于人道主义只能少赔。
承办法官收到此案后
考虑到张某某与刘某某均是未成年人,若处理不当,将不利于未成年人价值观形成,若不尽快化解,持续僵持下去也会耽误原告家及时维修房屋,影响日常生活起居。
因此承办法官认为调解是解决本案的最佳方式,为及时化解该案,承办法官做足做好庭前调解预案,前往消防队调取相关资料、录像,并询问了消防员火灾现场的详细情况,请教了消防员火灾成因认定的程序、细节、涉及的专业知识,并对消防专业术语进行了详细了解。
开庭当日
法官当庭给孩子父母上了一堂生动的“依法带娃”公开课,指出双方家长均存在忙于工作而忽略孩子,养而不教,监而不管的教育问题,出现问题又溺爱、包庇孩子,在孩子闯祸后,未能直面问题,永于担当,而是一味的“遮丑、护短”。
双方家长深刻反思自己存在的教育问题,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因此事剑拔弩张的双方家长握手言和,昔日好朋友也重拾友情。
该案件虽然事实清楚,但是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多次与双方父母沟通,力促调解解决,承办法官认为:“作为一名法官,对存在教育缺失的案件,结案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任务是指导父母‘依法带娃’,通过个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义务,让家庭教育更好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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