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税收制度不断改革,“金税四期”建设已经正式启动。用大数据治税,“以数治税、以数控税”时代来临,同时将非税业务纳入分析监控的范围。“金税四期”新增了非税业务管控功能,包括社保等;与人民银行实现信息联网,加强了资金监管;加强了企业相关人员身份信息及信用的管控;采用云化服务,实现全流程智能化办税。“金税四期”更加精准、速度更快、覆盖面更广。
大数据时代烟草专卖制度下,烟草专卖经营的以下特点更加符合“金税四期”的特点要求。
1.卷烟经营信息更加透明化
新的税收征收管理系统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从而实现智慧税务和智慧监管。各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并以大数据为支撑,实现每个市场主体全业务全流程全国范围内的“数据画像”,未来每一家企业在税务部门面前都是透明的。
在卷烟零售户终端建设下,终端运行系统让卷烟订单、卷烟销售、卷烟库存数据更加清晰。零售终端数字化建设,引导终端客户实行全商品扫码、全店铺管理、全渠道支付,提升客户盈利水平。卷烟零售户做好卷烟订购、扫码销售、商品陈列、数据分析、信息采集等,挖掘经营潜力,提升经营能力。同时卷烟零售户的卷烟数量都是清晰的,卷烟订单、卷烟销售、卷烟库存等信息记录管理、全面监控,方便在后续监管中查处卷烟不法经营行为。
2.涉烟违法经营一直被监控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机关的监督管理。当终端运行系统零售户的卷烟数量出现异常,就会发出预警,卷烟稽查队伍根据预警,对相关零售户进行调查。
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国家税收、控制烟草制品生产和流通,实行烟草专卖许可制度、许可证后续管理制度。烟草专卖零售户仅在许可证规定的区域,从事卷烟销售,不能跨区域、超范围经营。对零售户卷烟进货数量实行配送,和卷烟相关数据管理。涉烟违法经营行为,破坏了烟草专营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未在当地批发企业进货、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草专卖品、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无证批发烟草专卖品等涉烟违法违规行为,在日常监管中在大数据的支持下容易被发现并查处。
3.卷烟零售户管理纳入征信
当卷烟零售户的违规行为未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但是也不能放弃对零售户违规行为的后续管理,将卷烟零售户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管理完善失信约束。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卷烟零售户监管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合法权益。卷烟零售户有证据证明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处理信息等行为不准确的,有权复议申诉。
将入网持证零售户信息录入征信平台,推进信息归集整合,实现跨部门信息大数据共享。依法对烟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纳入征信平台,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积极推进失信惩戒机制落实,坚持惩教相结合。为了鼓励违法失信卷烟零售户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按照过罚相当、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设置与违法程度相对应的修复时限、条件,确保惩戒与教育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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