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来自广州的马拉松运动员,尽管全程42公里都在吸烟,但仅用时三个半小时就跑完了马拉松。对此,不但国内媒体有大量报道,就连英国的《每日邮报》、西班牙的《马卡报》、加拿大《跑步》杂志,也都对此进行了报道。本人觉得对参加马拉松比赛的选手吸烟事件进行广泛报道本身就是对吸烟的大量宣传,由此引发的宣传,可能会朝着另一个方向飞得更远。
吸烟确实不该在马拉松比赛过程中进行,这样多少会引起人们的围观,也会造成“抢镜头”为烟草宣传的嫌疑,更会引起消防部门的关注。但如果没有那么多的媒体来报道这件事情,也许跑马拉松吸烟就无人知晓,现在不光国内人们知道了,连国外的网友们都知道中国由这样一名运动员,比赛时抽烟,还靠抽烟来保持好的体力,赢得好的比赛成绩。
也许很多人就会说,明明禁止比赛抽烟的,为何他就能违规抽烟比赛?
这和那些比赛运动员服用违禁药物参赛有什么区别?
制度可能有疏漏,但是他一连3年都是边抽烟边跑马拉松比赛,还年年被报道,被关注,这就不得不让人想到了制度的执行力问题了。
如果不是国内外的媒体大量进行报道,如果不是大量的网名在网上的围观和评论,这件事还是会保持原貌进行下去不知道多少年呢。
但这件事被媒体大量曝光的后果,一方面使人们不会过多去注意参赛选手吸烟跑马拉松的违规行为,反而对吸烟为何会提高运动成绩更加感兴趣;另一方面,人们往往不会对明明知道是错误的行为去指责,反而对错误的行为没有得到纠偏或惩罚而盲目跟风。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媒体的曝光未尝不是一种烟草变相的“广而告之”。
对烟草的广告进行严厉禁止,包括的方方面面都要彻底到位,防止有人利用各种反向宣传达到一边假打击,一边真宣传的目的。
媒体从业者也要擦亮一双慧眼,不要成为烟草广告的“推波助澜”者,为烟草作无谓的“代言”和义务宣传者,如此才能为全面净化烟草广告,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真正“无烟”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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