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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修法 电子烟成被控对象

2013年03月27日 来源:星岛环球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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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星岛环球网报道  康特拉科斯特县县参事会上周通过修法,禁止在目前控烟的公共空间使用电子香烟。

  县参事周二投票通过修改该县的“二手烟保护法令”。修例后,会释放含有尼古丁烟雾的电子香烟不准再出现在县内目前控烟的公共场所。

       

  康县公共卫生局局长Wendell Brunner尝试在县参事会议上使用电子香烟。他说:“在现行县法例下,我拿出一支电子香烟,点着它,然后将烟吹走,这样是完全合法的。”

  县参事会主席Federal Glover认为,他们必须采取行动杜绝这种情况。他说:“有种感觉,就是如果我们不做任何事,即是告诉人们吸烟无问题。”

  康县早前已经采取措施避免电子香烟出现在控烟公共场所。公众对县参事会修例并无任何反对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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