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劳模和工匠(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创建与管理工作,近期,江西中烟制定并印发了《劳模和工匠(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创新工作室创建和管理的工作归口部门,确定了其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设定了创建的基本条件和评价标准,捋顺了申报流程和命名条件,细化了创新工作室日常管理和责任划分,同时还建立了公司级创新工作室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下一步,江西中烟工会将会同人力资源部和职业技能鉴定站等职能部门,围绕创新工作室的管理与创建工作,组织全公司系统内的群团(工会)干部、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和从事相关业务的管理人员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并拟于今年第4季度,根据各直属单位的申报情况,严格评价标准,评选出1至2个符合条件的公司级创新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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