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近日,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出台《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工作效率,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办法》要求,对公司内、外部服务对象来电、来信、来函、来司咨询或办理相关事宜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负有首问负责的责任,负责及时办理或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负责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相关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首问负责制遵循“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热情主动、及时高效”的原则,明确了首问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规定对违反首问负责制者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四川中烟强调,首问负责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做到快捷准确,又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公司相关规定,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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