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法新社休闲新闻报道编译 3月20日星期二,一篇报道称,烟草公司对公共健康政策的“干扰”,减缓了联合国支持的全球抵制吸烟及其相关健康风险活动的进程。
民间组织框架公约联盟称,大烟草公司继续玩弄全球烟草条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的主要条款。
在一些国家中,烟草业是一个主要收入来源和雇主,但是它的使用带来了重大健康风险。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称,每年烟草使用导致约600万人死亡,其中有60多万人是暴露在二手烟中的非烟民。
该联合国的卫生机构在其网站上表示,除非采取紧急行动,否则到2030年,每年的死亡人数有可能上升到超过800万。
“烟草业干扰公众健康政策,对地球村构成了单一的最大威胁,阻止《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挽救生命的措施发挥全部潜力,”该报告称。
“现在到了挣脱烟草业对公众健康政策束缚的非常关键的时刻了,”《2012年烟草观察》的研究报告表示。
“这也到了设定先例,监督和制衡利润驱动行业政治影响的时候了。”
烟草公司没有立即对在新加坡的烟草和健康会议期间发布的该报告发表评论。
7年前在世界卫生组织支持下实施的全球烟草公约的第5.3条,要求签字国采取措施保护他们的公共卫生政策不受卷烟公司的影响。
它禁止政府同卷烟公司联手来改善公众健康,并禁止许可通常乔装为企业社会责任(CSR)活动的营销方案。
根据条约规定,签字国政府应该既不投资烟草业,也不接受卷烟公司的捐款,也不在控烟机构中任命任何烟草业的代表。
申请与公共健康有关的政府部门职位的人士,也必须披露此前与烟草业的关系。
该报告称,尽管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许多公约的规定还没有得到充分实施,这些国家需要“再次奉献”自己,履行他们自己的义务。
一个主要障碍是大烟草公司的影响。
“特别关注的是卫生部门或官方顾问的前烟草行业的官员,”该报告称。
另一个关注的问题是,通过伪装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卷烟公司绕过了烟草广告禁令。
“如《烟草观察》中报告的那些烟草行业的活动,违反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第5.3条。他们阻碍了公约中所有其他措施的实施,”联盟组织的主管胡贝尔(Laurent Huber)说。
胡贝尔说,诉讼也是烟草公司对抗控烟的另一种方法。
去年12月,烟草巨头菲莫加强了打击澳大利亚的禁止烟盒上放置公司商标和品牌名称的法律诉讼力度,声称它已经把案件提交到高级法院处理。
菲莫表示,该法律,要求卷烟装在单调、橄榄绿的烟包内出售,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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