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烟业通讯》报道编译 据《韩国时报》的报道称,韩国政府已经选定用于卷烟包装上的警示图片,现在必须决定这些警告图片放在哪里。
卫生福利部希望这些图片放置到包装正面30%的面积,或加上文字警告的话,占50%的面积。
但是卷烟制造商和吸烟者联盟4月3日对这项措施提出异议,表示其侵犯了制造商和零售商推广产品的权利,而且吸烟者的个人选择权利不应当受到歧视。
卫生福利部表示图形应当放置在包装的正面,这样当包装陈列在零售货架上时,顾客可以清楚地看到警告。
KT&G公司、英美烟草公司、日烟国际公司和菲莫国际公司等卷烟生产商是该措施的主要反对方。“该措施侵犯了我们使用有吸引力的设计推广我们的品的权利,”它们在一份声明中说。
韩国烟草零售商协会(KTRA)同时表示该措施妨碍了业务。该协会在一份声明中说,零售商有权使商品对于顾客更有吸引力些。
韩国吸烟者协会(KSA)则称该措施侵犯了宪法赋予吸烟者追求幸福的权利,“在一个民主社会中,宪法保护个人选择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当然包括选择吸烟的权利,”该组织在其声明中说。
韩国烟草协会则表示,卫生福利部发表的卷烟盒警告图片,违反了《国民健康增进法》,需重新进行讨论。该协会发表声明,此次警告图片按照不同主题都选择了厌恶度最高的图片,那些用来说明抽烟所引起的疾病的图片,缺乏对抽烟与疾病相互关系的解释,警告图片应以事实依据为基础,不应该让人过分觉得反感,不应违反《国民健康增进法》。
另外,保健福利部以厌恶度最高的外国警告图片为比较对象,从而指出韩国警告图画相对而言厌恶度较低。
烟草协会因此提出,警告图片在卫生福利部长官告示之前,应经过规制改革委员会的审议程序。烟草协会表示将对警告图片选定的正当性、厌恶性的适当性进行问卷调查,以谋求合法的各种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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