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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禁止在封闭公共场所使用烟草

2016年03月10日 来源:《烟业通讯》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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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烟业通讯》报道编译  据《金边邮报》报道,近日,柬埔寨部长会议通过了一个次级法令,禁止在封闭的公共场所吸烟和使用烟草,对于违反的个人和商业团体实施罚款。

  这个次法令是在国会通过烟草控制法11个月后才出台的,禁止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比如餐厅、酒店和公共交通上消费烟草制品。

  违反规定的个人将面临2万瑞尔(折合5美元)的罚款,如果商业机构没有设置禁止吸烟的指示牌或者被发现给顾客提供烟灰缸,将面临高达5万瑞尔(折合12.5美元)的罚款。

  Yel Daravuth博士帮助起草了烟草法律,他是世界卫生组织柬埔寨分支的一个技术官,他称针对适用于封闭场所的禁令要为大众做好宣传工作,否则烟民可能继续在大街上吸烟。

  他说,政府可能会尽快出台另一个指令,详细阐述该禁令的具体实施和执行。

  健康观察员也会不定期检查确保工作配合度,公共场所业主有义务告知顾客此吸烟禁令。

  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柬埔寨有接近200万的烟草使用者,其中150万吸卷烟,剩下的使用嚼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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