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金融邮报》报道编译 菲莫公司,包括其加拿大子公司乐富门金边臣公司,必须考虑其在加拿大侵权帝国烟草公司的万宝路商标所获得的利润。
吉恩-塞巴斯蒂安·杜邦在《智能卡和比格知识产权升级》中写到,“这项对于各方的重要决定也将可能成为加拿大诉讼的著名先例,因为这是联邦法院几十年来的第一个机会,在商标利润方面进行资格问题的深入评估。”杜邦和他的同事弗朗索瓦·格威代表帝国烟草公司。
2012年6月,联邦上诉法院发现菲莫公司通过销售没有命名的卷烟产品侵犯万宝路商标,这些产品山寨了该国际品牌的包装和设计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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