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网络报道 澳大利亚政府的平装卷烟法已经在国际投资仲裁法庭赢得第一步胜利。海牙国际法庭下令,准许澳大利亚政府就烟草公司菲莫亚洲公司(Philip Morris Asia)不执行平装卷烟法发起挑战。据《悉尼晨锋报》报道,菲莫亚洲公司质疑澳大利亚平装卷烟法的依据是,1993年澳大利亚与香港政府之间签订的促进投资和保护协议。他们认为澳大利亚平装卷烟法违反了这一协议。
费尔法克斯媒体此前披露,澳大利亚政府认为菲莫公司的企业重组是一个“诡计”。当菲莫公司通过菲莫亚洲公司提出赔偿要求时,它认为法律不利于该公司在澳大利亚分公司的投资,它应该受到贸易条约的保护。但澳大利亚政府认为,菲莫亚洲公司是在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平装卷烟法10个月后收购了澳大利亚的业务,是在“完全了解”未来政策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将此案列于澳大利亚与香港协议的范围之内是不正确的。
澳大利亚政府2011年通过了卷烟平装法,该法规于2012年12月开始生效。澳大利亚是全球第一个制定卷烟平装法规的国家。法律规定,在澳大利亚销售的所有卷烟的包装盒须为单调的橄榄褐色,包装上印有患病的吸烟者图像,而烟草的品牌则会用小体的通用字体,政府希望藉此抑制烟民的数量。自从澳大利亚政府推出平装卷烟法以来,已有多家大烟草公司通过多个机构向澳大利亚政府发起挑战。
菲莫亚洲公司是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它是全球烟草巨头菲莫国际集团公司在亚洲地区的总部。菲莫亚洲公司现拥有菲莫澳大利亚公司(PM Australia)100%的股份。
如果澳大利亚政府能胜此案,可以预见那些烟草大公司们向澳大利亚政府发起的法律挑战,将会远早于预期结束,代价也会更小。那些想利用国家间贸易协议与澳大利亚政府打官司的烟草公司将不得不偃旗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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