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包括烟草行业在内的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使命。为进一步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自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以来,烟草行业各单位高度重视,全面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的市场治理工作,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下面,就让我们看一下部分单位的做法~
广东连山县局开展电子烟整治专项行动,通过进校园、召开零售客户座谈会等形式,宣传电子烟危害。图为连山县局专卖管理人员(左一、左三)走进零售终端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何冠华摄
河北省局:联合行动 两手齐抓
“经查证,该店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弹3颗、电子烟器具2支,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我们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决定。”日前,河北省雄县烟草专卖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某电子烟实体店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河北省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协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成立联合行动小组,一手抓宣传引导,一手抓市场治理,扎实推进“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在宣传引导上,全省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各级专卖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卷烟零售户店内,全面设置警示标志,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标识,并以零售户诚信互助小组为平台,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实现零售户宣传的全覆盖。
在市场治理上,全省各级专卖管理部门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对校园周围卷烟经营无证户和电子烟经营户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并检查通过自动售卖机等各类新型销售渠道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全面清理中小学周边、少年宫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电子烟自动售卖机,联合检查电子烟以赞助冠名等形式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的问题。
行动期间,全省烟草、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累计出动52073人次,检查商户135889户,清理中小学校周边销售卷烟持证户182户、销售电子烟实体店2户,清理幼儿园周边销售卷烟持证户826户、销售电子烟实体店4户,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案件1起,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2起,处理各类网络销售、广告等违法违规链接4条,清理自助售卖机3台,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山东临沂临沭县局通过设立宣传站,发放传单等形式,宣传卷烟、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图为该县局宣传人员刘春龙(右一)、付永美(右二)正在为群众讲解《未成年保护法》。李倩坤摄
山东省局:深度协作 溯源监管
近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安市烟草专卖局联合查处某品牌电子烟专卖店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并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
自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以来,山东省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工作组,联合印发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在共同制定行动方案的过程中,两部门下发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部门,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开展实地调研,研究解决基层遇到的实际问题,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秉承“一市一策、一县一策”的原则,全省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校园周边卷烟零售点距离标准;全面排查校园周边存量卷烟零售户、电子烟经营户、无证户情况,登记造册,联合市场部门逐一明确清退的具体措施。专项行动中,全省累计清退校园周边经营户882户,清理自助售卖机17台。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类市场主体落实警示标志设置规定和身份核验规定,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活动中,自今年6月东营市开出全省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以来,全省累计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61起,罚款11.3万元。
以溯源为目标,全省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协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了解省内烟碱生产经营企业有关情况,完善电子烟网上监测处理流程,建立动态化管控机制,全面摸排辖区电子烟实体店,加强线下渠道管控,约谈相关企业38家,要求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向未成年人推广和出售电子烟。
此外,借助新闻媒体、行业网站、自媒体等渠道,山东省局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成效,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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